为了维护会员平等权益,促进市场调查行业的和谐发展,更好的发挥CMRA服务职能,CMRA秘书处建立了会员维权通道及投诉热线,切实帮助会员协调在业务交往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纷争。
为了恰当的处理各种会员维权及投诉事件,CMRA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特制定会员投诉流程和调解工作规则。
会员维权通道及投诉热线:维权投诉电话:010-64087991-801/806
维权投诉邮件:cmra@cmra.org.cn
一、投诉流程:
投诉限制:
①每家会员每年最多投诉次数为2次;
②投诉方与被投诉方不属于协会会员的不予受理;
③投诉证据等相关资料不齐全的投诉不予受理;
④与行业无关的投诉事件不予受理。
时间安排:
①会员投诉、秘书处取证与质证2天;
②秘书处受理2天;
③调解建议处理3天;
④秘书处递交调解建议及协调1天。
二、调解工作规则
1、调解小组成员构成:秘书处将设立5人调解工作小组,所有常务理事均有义务成为调解小组成员,每次调解将在常务理事单位随机抽取5位常务理事担任调解小组成员。(CMRA监事会成员不参加调解处理,选取2位监事会成员参与调解的监督工作)
2、调解工作方式:秘书处将会员维权或投诉(投诉方和被投诉方)相关邮件、证据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调解小组成员,由调解小组成员对投诉事件进行评估,并给出协调建议。
3、调解工作原则及依据:
①适用的相关国家法律、法规;
②CMRA工作规则;
③行业标准及准则(ESOMAR准则、CMRA标准等);
④行业自律公约;
⑤行业内认可的其他规范守则。
4、调解建议处理:秘书处将对参与调解的成员予以保密,对调解小组成员给出的调解建议进行总结归纳,并对调解建议进行匿名投票表决,采纳多数人的调解建议,然后由秘书处交由投诉和被投诉方,并进行适当协调工作。
5、解释与说明:调解小组成员给出的调解建议不作为法律依据,仅作为投诉与被投诉方和谐处理投诉事件的意见,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可参考调解建议在秘书处的协调下进行调解。
6、调解失败处理:对于协会秘书处参与调解的投诉事件,投诉和被投诉方均有保留自己观点的权利,调解失败请寻求其他有效途径解决,包含但不局限于通过法律手段等方式。
7、本调解工作规则最终解释权归CMRA所有。
CMRA秘书处
2016年6月1日
|